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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新闻

我院“1+4”生态保护修复示范项目通过结题验收

2020-04-18 15:53:40

4月17日下午,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到我院对生态修复分院承担的“1+4”生态保护修复研究项目进行了结题验收。市局生态修复处处长李萍,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秦代伦,生态修复分院院长马磊等人参加了会议。经专家审查研究,会议一致认为,我院的研究成果符合重庆地域实际,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适用性,该项成果顺利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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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4”生态保护修复研究项目中,《重庆市地面矿山近自然生态恢复技术导则》填补了近自然修复技术标准的空白,为矿山生态修复中遵循“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提供了科学依据;《长江上游生态屏障(重庆段)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生态效益评价体系》以山水林田湖草国家试点重点工程为载体,创新将生态效益评价与重大工程相结合,建立了多类型多学科交叉融合的重大工程生态效益评价体系,研究的4种类型生态效益评价技术指南已得到自然资源部高度认可,将在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的生态效益评价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李萍处长代表市局对我院研究成果提出期望,希望我院再接再厉,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1+4”研究成果,争取早日将上述成果升级建设为行业乃至国家标准。(生态修复分院 司洪涛)